两车道“瘦身”成了一车道,行车道成了车辆停车场,因为车辆随意占道违停,造成道路通行效率低下,有的甚至衍生安全隐患。最近,东莞就发生几起车辆随意占道违停造成的交通事故。
2020年12月19日02时50分许,陈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载乘客黄某沿着三塘路从莞潢路往高埗大道方向行驶,行至东莞市高埗镇三塘路大广汽车城路段时,追尾碰撞到停在最右侧车道由李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左侧车尾,造成三轮摩托车乘客黄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货车司机李某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2021年3月24日2时19分许,在东莞市城区学院路步步高北公交站对出路段,司机梁某驾驶粤S8***3号牌小型轿车先与停在路边的粤S0***2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再次与路肩的绿化带及标志牌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和绿化带及标志牌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我就停一会儿,马上就走...”“我就停下卸卸货,马上就走...”交警介绍,交通生活中乱停车现象并不少见,有的“粗暴简单”,直接占用人行道及盲道停放;有的随意“豪横”,将车停在无停车位的行车道上的...“占道违停,既扰乱交通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又影响出行安全。”
交警称,有些驾驶人可能会觉得,违停最多只是罚个款了事。但事实上是,一旦因违停引发交通事故的或造成人员伤亡的,违停车辆车主或驾驶人将会面临相应的追责,有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
编辑:韩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