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等9人因涉及2019年8月18日非法集会,而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乱港头目”黎智英被判入狱12个月。
据南都此前报道,4月1日,黎智英等7人因涉及组织及参与发生于2019年8月18日的未经批准集结案,已在香港法庭裁被裁定罪名成立。
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2月28日,据香港警方通报,警方于当日拘捕了黎智英、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和民主党前主席杨森,3人涉嫌参与一宗发生于2019年8月31日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根据该条例规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
2021年4月7日早,该案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预计审讯需时7天,但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3人开审前均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据悉,目前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羁押的黎智英,后续还有多宗涉及非法集结的案件等待审讯。其中包括指控黎智英在2019年10月1日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于4月19日在区院进行闭门审前复核,5月17日正式开审;以及黎智英被控同李卓人及多名“支联会”常委,于2020年6月在维园喷水池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该案将于2021年6月11日在区域法院提审。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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