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独”组织成员获刑12年!曾被搜出约1公斤炸药原材料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1-04-23 23:34

2019年7月,前“港独”组织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因藏有1公斤可制作爆炸品的原材料被拘捕,他早前承认一项有炸药意图损害生命或财产罪。2021年4月23日,卢溢燊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入狱12年。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意图与他人利用这些炸药,颠覆港府及宣扬“港独”思想。

微信图片_20210423223445.jpg


据港媒报道,卢溢燊为前“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其于2019年2月租用涉案单位。警方于2019年7月19日监视该单位,并于被告进入单位后进行搜查,当场找到汽油弹、金属弹弓、宣扬“港独”思想的宣传品等。

此外,香港警方更找到重约1公斤的白色粉末,后经专家鉴定为制造名为TATP炸药的原材料。4月23日,控方在庭审中播放测试影片,可见有关物品在被引爆时发出巨大爆炸声,且碎片四散。

高院法官在判刑时表示,TATP炸药稳定性较低且容易爆炸,故构成的危险较TNT炸药更大。虽然被告没有被控制造炸药罪,但被告管有前述炸药意图对他人及财产造成损害,其行为与制造炸药无异且同样邪恶。

法官称,本案控罪最高可判监20年,毫无疑问被告与他人准备制造高爆炸度炸药,且意图以此颠覆港府,宣传其“港独”思想,且判案时须考虑到案发前十多日,即2019年7月1日,仍有大批暴徒闯入香港立法会进行破坏。虽然无证据显示该事件与被告扯上关系,但亦不能忽略当时的社会气氛。

法官表示,本案无任何量刑指引,但明显属同类案件最严重,被告亦是整件事的主脑。法官将本案与叶继欢管有2公斤TNT炸药被判囚18年的案例作比较,斥被告的行为“等同于向香港社会宣战”,并以18年作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获扣减至监禁12年。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杨天智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港事传真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