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年第5次起诉离婚案将开庭!此前因男方收集证据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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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4-26 17:25

南都持续关注的湖南女子5年5次起诉离婚案有了新进展。4月26日15时许,南都记者从当事人宁某花处获悉,刚刚衡阳县法院工作人员致电通知她,通知4月30日上午离婚诉讼案开庭。

据南都此前报道,从2016年12月至今,湖南省衡阳县80后女子宁某花,因无法忍受丈夫陈某华长年沉迷赌博,起诉离婚。此后,就离婚引起的纠纷,陈某华被拘留3次,宁某花被拘留1次,衡阳县法院2次下发人身保护令。

针对网络关注,衡阳县法院4月14日发布通报,披露起诉被驳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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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2016年12月2日,宁某花首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丈夫陈某华离婚。因未提供证据,法院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判决驳回了原告宁某花的诉讼请求。之后,宁某花又分别于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7日起诉,要求与陈某华离婚。法院均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并邀请了妇联干部、心理专家参与理。期间,陈某华多次向宁某花表示认错改错,以求谅解。宁某花也通过短信等方式,向被告表示有意给其时间和机会。

法院称,从宁某花第一次起诉至今的5年间,陈某华自始至终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2020年6月,承办法官与妇联干部一起到双方户籍所在村及乡镇走访,听取双方亲友及村镇干部的意见。综合考虑全案客观情况,依法驳回了原告离婚诉请。

宁某花称,其丈夫曾将自己及娘家人打伤,并放言“一旦离婚就要报复”。经曝光后,衡阳县妇联、警方介入。今年3月3日,她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该案原定于4月23日开庭。

4月21日,认证为衡阳市衡阳县法院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情况通报称,对于宁某花起诉陈某华离婚纠纷一案,原定于2021年4月23日在该院开庭审理。4月21日,被告陈某华以需要收集新的证据为由,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书面申请,法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引发网友热议。

时隔五天,4月26日下午,当事人宁某花提供给南都记者的衡阳县法院传票显示,离婚纠纷案定于4月30日9时,在衡阳县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实习生 周逸婷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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