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实习生李梦涵 记者蒋琳 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是国务院首次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规格也是最高。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务院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通知提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由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担任组长。南都记者注意到,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不仅涵盖国务院的多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还包括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全国工商联、中国关工委。
通知指出,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主要职责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地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成立未成年人专门机构方面,今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办公室。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少年法庭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编辑:尤一炜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