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货车撞重伤双腿截肢,法援为其讨回近270万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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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4-28 18:44

4月28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获悉,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因交通事故而双腿截肢的赵某拿到应有的赔偿,获赔近270万元。

2019年6月30日,男子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白云区某路段行驶时,突遇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碰撞,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因住院治疗花费了高额医疗费,对于原本低收入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2019年11月28日,赵某来到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白云区法律援助处仔细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赵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了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徐敏仪律师承办此案。

为使案件尽快进入诉讼程序,徐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向赵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搜集整理了相关案件材料,撰写起诉状。撰写起诉状时,因赵某双腿截肢,仅残疾辅助器具计算至80岁的费用已经高达160万。

考虑到假如该项诉讼请求不被支持,赵某则需多缴纳2万元诉讼费用。为了帮赵某争取最高额的赔偿,徐律师发动团队搜索近年来类似案件的法院判决案例,最终检索到了2019年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并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的相似案例。

有了之前的案例参照,徐律师才进一步与赵某沟通确定诉讼请求,同时也告知了诉讼风险。

2020年4月14日,在第一次庭询时,李某、李某所在公司及保险公司三被告对赔偿金额表达了强烈异议,不仅认为“轮椅没有医嘱,轮椅支出没有依据”,还申请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进行鉴定。法庭未接受徐律师递交的参考判例,启动了鉴定程序。

在鉴定过程中,徐律师积极跟进鉴定结果,并及时与赵某沟通案件进展,帮助疏导负面情绪,使得赵某明确知晓案件的推进过程,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诉讼。

2020年7月10日,法院组织开庭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因鉴定假肢费用的数额低于赵某的实际支出,且对于后续假肢费用、假肢维修费用、硅胶腔费用、假肢装配及维修期间的食宿费和护理费等都没有进行鉴定,存在较高诉讼风险。

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徐律师反复认真研究后,决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所提出的类案类判等意见,再次提交判例供法庭参考,并与赵某细致分析了案件风险点,引导合理确定法律诉求。

经过两天的考虑,赵某表示同意按照徐律师的计算方案,提出了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83351.39元。此后,案件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10日再次开庭审理。

2020年12月18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赔偿赵某共计2691755.76元。李某所在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3月26日,广州中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阳树新 麦振威 许雪珍

编辑: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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