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因“吃醋”报假警称男友嫖娼打人,被警方行拘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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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5-06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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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近日,罗湖一女子因为吃醋报警称男友嫖娼不给钱还打人,警方介入,发现女子报警内容不实,女子遂被警方处以3天行政拘留。

5月2日,一女子报警称,在罗湖区某小区6栋一房间内,有一名男子“嫖娼不给钱还打人”。接报后,东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在该房间内发现一名男子邓某(49岁)。经过详细的调查了解,却并未发现有警情中描述的情况。据邓某反映,他5月1日晚和女友许某一起先后去两间酒吧喝酒,后来许某先行离开,他也回到家中休息,并没有“嫖娼打人”。

随后,民警将报警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而报警人就是邓某的女友许某(35岁)。据许某交代,5月1日晚,两人一起在福田区某酒吧喝酒,后来又到罗湖区邓某朋友开的酒吧喝酒,在该酒吧内,有几名女工作人员向邓某推销酒水,而许某看到后顿时“吃醋”,感到很生气,就先行离开了酒吧,过了一会儿仍觉得气愤难平,就拨打110谎报警情称在罗湖区某小区6栋一房间内(邓某住处),有一名男子“嫖娼不给钱还打人”。

民警在询问邓某时,她一直以醉酒后丧失理智为借口为自己辩解,但作为一个精神健全的成年人,饮酒并不是排解情绪的唯一途径,更不是违反法律的借口。目前,许某已被罗湖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编辑:向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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