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规定区议员须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今年2月,香港特区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需要通过宣誓,确保区议员在区议会的工作也始终是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
5月12日下午,香港立法会以40票赞成,1票反对下,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据悉,该法例将于5月21日刊宪生效,所有现职区议员最快将于6月获安排宣誓。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曾国卫表示,港府正研究宣誓的地点、时间及方式,会尽快公布详情,届时,未出席宣誓的区议员会即时丧失区议员资格。他还指出,4名曾经被依法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现任区议员,即梁晃维、岑敖晖、袁嘉蔚及郑达鸿,将即时丧失区议员资格。
曾国卫强调,此举是考虑到如果让相关人士继续行使及执行重要的职务,会损害香港的整体利益,亦不符合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精神,认为现行安排恰当及对称。
香港民政事务局随后表示,在草案通过后,会按法例要求落实区议员宣誓的规定。
今年2月,香港特区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将区议员纳入就职宣誓行列,是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他指出,2019年,一批区议员借“修例风波”,将关注重点放在全港性的政治议题上,因此,“我们需要通过组织区议员宣誓,确保他们在区议会的工作也始终是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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