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南都记者关注到,近日已有多地叫停委托给第三方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项目。5月18日国家发改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金贤东也就营商环境排名评价明确表示:将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严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
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对营商环境的重视,对各地营商环境排名评价的榜单也层出不穷。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
就此,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谈到,当前社会上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相关评价大多属于学术研究,采用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数据来源等与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异。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还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
金贤东介绍,2019年底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规范各类营商环境评价,促进评价回归本源。”
据介绍,按照要求,对于没有得到国家认可、授权,或仍处于学术研究、理论探索阶段的营商环境评价,组织开展评价的相关主体需明确研究属性、规范相关表述,避免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产生误导。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也将持续加强相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去年国家发改委首次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这是全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发布力度,指导和帮助参评城市及时掌握本地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存在的短板弱项、改进方向等,为各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金贤东说。
他还特别谈到,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加强监督,如果发现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名义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收取参会费、培训费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请通过适当方式反馈发改委。“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严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金贤东表示。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