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河长+检察长”同巡河,合力护航一方清流。南都记者从惠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惠州市惠城区日前出台《关于木沥河综合治理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充分发挥河长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域岸线管理等工作中的监督协调作用,发挥检察长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
据悉,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优化河湖生态功能,近日,惠城区委常委、木沥河兼莲塘布河河长张向城,惠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东华以及市水务集团、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20余人参加了巡河活动。
河长、检察长一行依次查看了木沥河、莲塘布河流经区域等有关重点水域,查看河流水质、水域环境,详细了解了沿线河岸两侧存在的问题,并询问了有关人员对河流湖泊的日常管理情况,重点察看了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河道等影响水体的情况。对巡河现场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同时要求水务部门要清理河道的垃圾与杂草,生态、住建、城管和当地政府要配合市水务集团查清排污口污水直排的原因,做好污水处理工作。
据悉,此次巡河行动是日前由惠城区河长制办公室与惠城区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木沥河综合治理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后,“河长+检察长”进行的一次联合巡查工作。该《方案》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针对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和日常联络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明确了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以及处置突发性、普遍性等重大问题要及时相互通报,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对于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要加强协同领导,定期听取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情况,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密切河长制湖长制与检察机关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
惠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维护好“公益”这一核心,通过法律监督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群众新期待,助力美丽惠州建设。
南都记者黄海林 通讯员郭彩丽
编辑:黄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