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试运行354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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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5-25 22:06

南都讯 5月25日上午,越秀区创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项目标准试运行启动仪式举行。

据了解,2020年3月,越秀区获得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创建资格,也是全市唯一一个综合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区。获得试点后,越秀区着手梳理整合区内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初步构建出涵盖145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特色标准体系框架,并于2020年6月在全市率先发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丘瑞清表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以来,越秀区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成果。“希望越秀继续发挥好公共服务资源和标准化基础优势,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治理方式,为广东政府治理现代化和政府公共服务优质化提供鲜活的越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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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越秀区创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项目标准试运行启动仪式举行。

145项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有标可依

南都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越秀区以全市首个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带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在老有所养、劳有所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文体服务、弱有所扶、幼有所育、优军服务等九大方面持续发力。

比如,全国首创“电梯托管”服务,获评全省首批、全市首个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打造出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者饭堂、羊城家政、养老中心等一批上级认可、群众满意的民生项目。居民人均期望寿命提升至84.69岁。区属学校实现照明提升、公厕改造、明厨亮灶、教室空调和一体机配备“五个”全覆盖。努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事项“一网通办”、线下事项“一窗受理”,政府透明度位列全国第八,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连续6年全省第一

为凝练基本公共服务经验成果为标准,全力夯实基本民生、打造品质民生,2020年6月,越秀区在全市率先发布《管理办法》,围绕上文提及的九大方面,共145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制定354项服务标准。

据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项目工程师张瑞莲介绍,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主要分为服务指南、业务手册两种表现形式。服务指南主要面向市民群众,明确指出服务办理过程中所需的材料、程序与步骤。“市民可以在标准文本上非常清晰地看到,针对九大不同领域事项的规范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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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可复制的“越秀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试运行启动,标志着试点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广州市越秀区区长苏佩表示,试点落地实施以来,越秀区参与制定文物进出境审核领域国家标准1项,主导或参与研制家政服务领域省级地方标准3项、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领域市级地方标准2项,推动就业服务、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领域9项基本公共服务团体标准通过立项,发布实施校园安全保障领域团体标准3项,逐步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优抚服务、文化体育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有标可依”。

但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刘颖宜表示,接下来,越秀区仍将继续向市级、省级政府申报地方标准。同时,还将陆续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标准信息公开等活动,通过规范化的手段固化越秀区现有的先进做法,通过标准化的形式进行推广,辐射到全省乃至全国

此外,刘颖宜还透露,明年,越秀区将验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创建工作情况。“当前354项标准已经全部梳理制定,启动仪式后,我们会在未来的3到6个月内,根据标准的实际执行情况对标准文本进行调整。”


采写:实习记者梁思华 记者冯芸清

摄影:陈志刚 实习生何伟珊 通讯员胡强明

编辑: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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