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太鲁阁号出轨致49死事故问责:12人被记过申诫等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1-05-27 14:10

5月27日,南都记者从台铁官网获悉,台铁局依据当地交通部门“408次列车和仁至崇德间东正线出轨事故行政责任报告”,拟订行政惩处名单,包含台铁局副局长、总工程司、处长、段长等12人。

pic_834951

太鲁阁号408车次4月2日行至花莲县大清水隧道时发生出轨事故。新华社发

通报称,此次台铁“太鲁阁号”列车出轨事故就施工业者、设计监造与专案管理厂商违反契约及作业规定,台铁局相关人员涉有督导、管考不周予以究责,相关惩处将于运安会及铁道部门发布事故调查时,再予以检讨修正。

南都记者从通报附件中获悉,12人惩处名单中,包括台铁局副局长朱某顺记过1次,总工程司高某鋆申诫2次,工务处长陈某俊记过2次,工务处副处长古某育记过1次,劳安室主任李某昌申诫1次。

台媒此前报道,4月初,台铁“太鲁阁号”列车出轨事故造成49人死亡、两百余人受伤。当月中旬,台交通部门负责人林佳龙辞职。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杨苓妍

编辑:张亚莉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台海播报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