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香港《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刊宪并生效。近日,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表网志表示,此次完善选举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落实“爱国者治港”和保障社会整体利益,构建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新的选举制度。此前,香港律政司曾回应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两地近年来先后签署多项民商事法律互助文件,充分体现了香港在“一国两制”方针下的独特优势。
郑若骅在网志中表示,要完善一个地方的选举制度,必然会先考虑当地的历史背景、社会上的多元文化、政治思维,当然不能缺少当地的政制发展历史和现状及实际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时,已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
郑若骅指出,选举委员会目前被赋予产生40名立法会议员,及负责提名立法会候选人两项新职能。这两项职能都是选举制度中的重要元素,通过选举委员会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让它更具广泛的代表性。因此选举委员会无疑就似是一艘船的压舱物,确保社会整体利益受保障,让“一国两制”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至于新设立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郑若骅表示,负责审查和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确保候选人资格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以及本地相关法律的规定,充分体现“爱国者治港”的原则。
郑若骅还表示,完善选举制度后,反中乱港势力和企图勾结外部势力干预香港内部事务的违法分子不会再轻易透过选举进入政治体制,议会将可以回复正常运作。为确保即将进行的三场选举可以如期进行,律政司会继续与其他政府部门紧密合作,做好筹备工作。
此前,就两地签署的相关民商事法律互助文件,香港律政司曾回应南都记者表示,相关文件的签署“充分体现了香港在‘一国两制’方针下的独特优势,已突显国家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及对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的坚定支持。”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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