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提出要严格把握死刑适用条件,强化死刑复核程序,最高法如何落实此项程序?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李晓在国新办吹风会回应称,最高法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加大人权保障,让律师在死刑案件中提供足够辩护,同时尽量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
李晓介绍,最高法院近年来在严格死刑适用标准上做了很多工作。例如,立法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是要从宽,能不判死刑就不判死刑;75周岁以上的被告人如果不是犯了故意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也不适用死刑。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加大人权保障,让律师在死刑案件中提供足够的辩护。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作出有关规定,对死刑案件进行监督。
李晓还表示,最高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中,依照法律规定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实事求是,该核准的就核准,不该核准的就不核准。死刑复核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个特殊审理程序,和一审、二审的诉讼程序是不一样的。最高法院在死刑复核中尽量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也会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案子的监督意见。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