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与以往生育政策调整不同的是,这次全面三孩政策的出台明确带上了“配套支持政策”,这意味着全面三孩政策不是一个简单的由二孩到三孩的生育数量上的增加,还有配套支持措施。尽管相关政策细节尚未发布,但是从国际经验和国内期待来看,未来将出台的将会是全面的、综合的、内容丰富的配套政策。
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列举了10类配套政策,即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这些配套政策体现了五个方面的特征,即高质量、整体性、普惠性、协调性和公平性,其中,高质量突出体现在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上;整体性则体现在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整体考虑,要从适婚青年婚恋观和家庭观教育入手,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整治;普惠性则体现在生殖健康服务、托育服务、教育资源、住房、税收等方面的普适性;协调性主要强调生育政策与家庭教育开支、税收、住房、假期和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上有机协调,确保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能降下来;公平性则渗透在整个配套政策中的代际公平和群体公平。
从日本、俄罗斯以及欧洲国家应对低生育率的政策实践来看,生育的配套政策包括产假、育儿假、亲子假、生育津贴、托育服务、税收减免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比如禁止堕胎、允许非婚生育等。国外的假期配套政策相对较为完备,包括产假、育儿假、亲子假等。不同国家在假期中的工资替代率不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针对母亲的有薪产假平均为18.1周,欧盟国家针对母亲的有薪产假平均为22.1周,很多国家比如德国、西班牙、智利等针对母亲产假的工资替代率为100%,而OECD国家针对母亲的有薪育儿假平均为35.8周,欧盟针对母亲的有薪育儿假平均为43.7周。很多国家出台了针对父亲的育儿假,OECD国家针对父亲的有薪育儿假平均为8.1周,欧盟国家针对父亲的有薪育儿假平均为6.3周。除了假期外,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托育服务体系。比如OECD国家平均有35%的3岁以下婴幼儿享受了托育服务,韩国则高达56.3%。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为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亟须在配套政策上大力投入,尤其是加大生育领域的财政投入。我国在生育保险和托育领域的投入占GDP的比重非常低,不到0.5%,而OECD国家在家庭投入(包括现金和服务)占GDP的比重就为2.34%,欧盟国家平均为2.57%,美国为1.08%。可以说,我们在生育配套政策领域还大有可为。 □ 黄匡时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