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商家收购价值948.8万海马干出售,获刑6年并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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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6-05 15:37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玲娜 李安 黄洁  “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件案例中,广州一商家因收购海马干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9年至2020年3月间,欧某为非法牟利,在经营药材店中收购海马干出售。经核算,欧某收购海马干价值人民币948.8万元。2020年4月,欧某自动投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欧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法官表示,海马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法购买、出售海马及其制品的行为,无论是自用或出售均构成犯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编辑: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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