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6月7日,惠州市国资委发布公告,市场化选聘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其中市管企业正职(董事长或总经理)不超过5名,市管企业副职(副总经理)不超过8名,市管企业正职年薪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税前),市管企业副职年薪60万元人民币以上(税前)。
通告要求,选聘的市管企业正职(董事长或总经理)年龄需在5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累计10年以上城市建设、交通设施、港口设施、水务运营、金融证券、产业投资、旅游相关工作经验(满足以上行业其中之一即可),需担任国内大中型企业高管或中层正职3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金融证券、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交通港口、水利水务等业务的,需现任正处级领导岗位,或任副处级2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市管企业副职(副总经理)年龄同样需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累计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担任国内大中型企业高管或中层3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现任副处级领导岗位,或任正科级3年以上。
据悉,本次选聘实行职业经理人制,采用聘任制契约化管理,由市国资委(或企业董事会)与选聘的高级经营管理者签订《聘用合同书》、《年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书》等,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权限、劳动报酬、激励约束、解聘退出等各项权利、责任和义务。
聘任期限每届为3年,初次聘任的高级经营管理者,设立6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选聘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任期届满,由市国资委(或企业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聘,如本人同意,符合相关条件,可转任委任制市管国企领导干部;
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市管企业正职年薪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税前),市管企业副职年薪60万元人民币以上(税前),具体薪酬将根据岗位要求、经营目标、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参照市场标准协商确定。
编辑: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