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6月11日,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义务。
宋元明还表示,为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新安全生产法深刻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要求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要求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在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