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女生养父被撞重伤,司机曾喝5瓶啤酒,检方建议量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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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6-16 22:21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2021年3月15日,南都以《华师女生带养父上大学,养父被醉驾司机撞重伤,一家再陷困境》为题,报道了华南师范大学大二学生陈金莲的情况,其养父陈林桂被一名醉驾司机刘某伟撞成重伤二级,司机逃避不愿赔偿,导致这一家陷入困境。

6月16日,刘某伟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狮岭法庭开庭审理。南都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考虑到被告人刘某伟未进行赔偿,也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2年。

肇事司机醉驾撞伤一人

事发前喝了5瓶啤酒

事情发生在2020年9月21日凌晨。从事小区保洁工作的陈林桂按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工作。

当天凌晨3时40分,后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御水路将陈林桂撞倒后,冲入对向车道西侧的绿化带,而该辆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为刘某伟。

2020年11月4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显示肇事司机刘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过错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刘某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经鉴定,刘某伟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9.7mg/100ml,为醉酒驾驶。而陈林桂的伤情鉴定结果显示,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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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桂遭遇车祸后,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受访者供图

在庭审上,刘某伟在回答检察官提问时表示,事发前,他和朋友在花都区新杨市场吃夜宵,他自己喝了5瓶啤酒。凌晨回家路上,他撞倒了前方的陈林桂,现场的保安发现了这一情况之后拨打了120、110。

据刘某伟的陈述,当时他和伤者陈林桂一起到了医院,他自己没有拨打120、110,“在医院看到了交警,随后跟交警回去调查。”

检方建议量刑2年

法院未当庭宣判

在庭审上,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伟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酒精含量为199.7mg/100ml,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2年。

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指控的事实、罪名,刘某伟及其辩护人表示没有意见。在量刑上,刘某伟辩护人表示,刘某伟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坦白情节,此前无前科,系初犯,加上刘某伟是家庭顶梁柱,家中有幼子需要抚养,希望能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对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认为,被害人家庭极度困难,家里还有一个大学在读的养女,可事发后,被告人未对被害人进行过赔偿,态度恶劣,“在开庭前,我们多次找他,直到今天开庭,刘某伟都没有任何赔偿。”

在此次的庭审上,陈金莲作为被害人家属坐在旁听席上,在法官提问被害人家属是否有什么意见时,陈金莲表示,在事发后,刘某伟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说过,“更没有看到他赔偿。”

庭审结束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此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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