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近日,江苏有一男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被一行经的汽车溅了一身水,拨打110报警。结果,当事汽车司机因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和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两个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50元罚款,也就是被罚100元。该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开车溅人一身水是违法行为#”的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有网友为交警动真格处罚点赞,也有网友认为罚轻了。
南都记者了解到,对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执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汽车经过漫水路段。 南都记者 梁炜培 摄
有广州市民问,对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这一交通违法,广州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也就是说,在广州开车溅行人一身水,可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那么雨天行经漫水路段,应该如何行驶?根据交警部门的科普,这里给出一些小贴士:
1.雨天行车注意控制车速,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车距;
2.行经漫水路段,勿左右躲闪、随意制动,不要高速驶过,应提前降低车速,缓慢通过;
3.涉水行车可选择距离最短、水位最浅、水流最缓慢、水底最坚实的路段通过;
4.车辆尽量保持直线低速行驶,需转弯时,应当缓踩刹车;
5.耐心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勿急躁抢行,防止撞到行人。
采写:实习生 李欣悦 苏乐仪 南都记者 陈杰生
编辑:陈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