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第六批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六批名单中,地方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已达433个,其中四成打着“国字头”旗号;北京、广东、河北三地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占总数一半以上;部分被取缔机构曾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或名人、官员等为其“站台”“代言”。
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曾表示,骗钱敛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是非法社会组织共同的特征,“民政部对非法社会组织是零容忍态度。”
“中国国学院大学”及其下设分支机构被取缔
北京、广东、河北取缔数量过半
3月20日,民政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18个部门联合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期3个半月。
4月16日,民政部公布首批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至7月8日,共公布六批名单,共计433个非法社会组织被地方取缔,涉及26个省区市。
南都记者梳理六批名单发现,从地域来看,北京、广东、河北三地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最多,占总数一半以上。其中,北京民政部门共取缔140个,居各地之首,前五批名单均有涉及;其次为广东,共取缔54个,覆盖四批名单;其后依次为河北27个、浙江26个、湖南23个、安徽22个。
南都记者注意到,部分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下设多个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多省市。
以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的“中国国学院大学”及其下设分支机构为例,经查,其在北京、天津、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山东青州、湖南长沙等多省市设立“中国国学院大学传承文化研究院”“中国国学院大学齐鲁学院”“中国国学院大学岭南文化研究院”“中国国学院大学洪门文化研究院”“中国国学院大学国医药生命科学院”“中国国学院大学国医药生命科学院量子医学研究院”等分支机构70家。
上海市民政局5月取缔的“全国房地产CIO联盟”及其分站也存在类似情况,该机构未经登记,以非营利组织名义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在上海、北京、广东、重庆、天津、江苏、浙江、河南、四川、安徽、江西、广西、陕西、湖南、贵州、云南、山东、福建共18个地区设立分站并开展活动。
“中国国学院大学”下设分支机构被取缔
南都记者梳理六批名单发现,在已被取缔的433家非法社会组织中,共有170家名称以“中国”“中华”“全国”开头,占总数近4成。其中,北京取缔的“国字头”非法社会组织最多,达93家。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类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国字头”旗号,具有较强的欺骗性,部分甚至假冒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伪造国家部委公文、或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名行骗敛财。
比如,首批名单中的“中国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研究中心”,系北京市民政局于2018年依法取缔的。据北京日报此前报道,北京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先后打掉非法社会组织71家,其中包括冒充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对外行骗的“中国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研究中心”。
又如,上述“中国国学院大学”,曾对外宣称系“中国文化部传统文化高端教育学府”,“被纳入联合国全球和谐联盟、世界和谐基金会,是培养向世界各国输送和谐大使、文化干部的高级院校”,不仅有校区,还有校歌、毕业证书等。然而经查,“中国国学院大学”未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伪造国家部委公文、登记证书,私刻印章,发布带有“中国国学院大学”的红头文件,以“中国国学院大学”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多次举办活动,并通过设立分支、举办揭牌仪式、颁奖等方式收取费用。
此外,“高仿名称”也是非法社会组织的惯用伎俩。
南都记者注意到,部分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称与合法社会组织仅一两字之差,甚至直接盗用其他合法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比如,北京市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中国建筑材料企业联合会”“中国勘察设计质量协会”“中国红色文化学会”均系非法社会组织,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为合法社会组织;浙江省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中国舞蹈家协会”与中国文联所属中国舞蹈家协会重名,系盗用中国舞蹈家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2012年6月3日,中华陶瓷大师联盟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成立。
多个非法社会组织请官员“站台”
在2月23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表示,骗钱敛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是非法社会组织共同的特征,“民政部对非法社会组织是零容忍态度。”
这类非法社会组织如何能行骗敛财?南都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在名称上“拉大旗”“戴高帽”,为增加“可信度”,不少非法社会组织还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拉拢一些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为其“站台”“代言”,以“名头”“名家”忽悠人。
以第六批名单中的“中华陶瓷大师联盟”为例,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6月3日,中华陶瓷大师联盟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成立,“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书记、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冯林华当选中华陶瓷大师联盟执行主席。”2015年1月9日,江西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景德镇陶瓷学院原党委书记(正厅级)冯林华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6月,冯林华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决书披露,冯林华2003年至2014年间共收受641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被用于冯林华个人艺术工作室的承租和装修。
上述“中国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研究中心”也存在类似情况。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9月8日至10日,华西集团纪委组织24名两级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由中国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研究中心在成都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学习,时任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明玉清授课。2017年1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一篇题为《专题片背后的故事与细节》的文章披露,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明玉清已被中央纪委机关查处。
不过,上述情况或将得到遏制。3月20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对违反有关规定、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编辑: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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