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仔癀被炒出天价,官方发提醒!销售须获许可卖过期药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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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7-18 12:34

药品“片仔癀”被炒出天价一事持续引发关注。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提醒,要理性对待、合理使用药品,不盲目跟风囤积。南都记者注意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指出,销售片仔癀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宜随意服用。

近日,“片仔癀”这一药品因被炒成“天价”而引发关注。南都记者调查发现,6月26日,在电商平台上,一粒3克的片仔癀价格高达995元。6月25日,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应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均属于正常状态,针对近期市场情况,公司采取三方面措施,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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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合理使用药品,不盲目跟风囤积。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目前市售片仔癀包装属处方药,有明确的用法用量、使用禁忌和注意事项,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不宜过量使用、随意服用。孕妇禁用,运动员慎用。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称,销售片仔癀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管理法》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从事药品经营属违法行为,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数额重大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片仔癀作为药品,是有一定有效期的。从消费者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出发,不应盲目购买囤积,更不宜服用超过有效期的片仔癀。《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违法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杨天智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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