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牵头省级联盟药品集采,生长激素未纳入,长春高新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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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7-19 19:50

    南都讯 记者 贝贝 此前被传由广东牵头的省级联盟药品集采,终于对外披露了相关文件。

    19日,南都药企合规与发展研究课题组记者注意到,日前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联盟区域包括广东、山西等13个省(自治区),拟对45个药品进行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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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都记者此前报道,本次广东牵头的省级联盟药品集采,原本网传覆盖16个省(自治区),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包括广东在内合计13个省(自治区)参与。其中,参与的采购主体为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可自愿参加。

    南都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本次药品集团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是国家第一、三批集采2021年底到期的阿莫西林等45个同通用名药品(即同品种)的全部剂型及规格。

    不过,相比国家药品集采,《征求意见稿》中的集采规则相对复杂。《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已集采未到期的剂型,不列入本次范围;同时广东也约定,若在本集采文件正式发布当日之前,出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数量等于或超过3个,且国家未集采的剂型,也将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

    这也意味着,广东牵头的省级联盟药品集采,主要还是集中于进行国采品种续约等。南都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品种来看,本次联盟集采的品种范围并未大幅度扩大。

    南都记者留意到,实际上在今年3月,广东发起11省(自治区)联盟对合约期满的头孢氨苄进行续约性谈判,并且中选价格进一步下探。而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品种的扩容至45种,有可能会让相关药物价格进一步降低。

    根据今年4月广东省医保局方面发布的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团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将按采购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重点将用量大、采购金额占年度总采购金额前80%的药品纳入省级药品带量采购范围,逐步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纳入带量采购。

    当然,在没有扩大品种范围且以慢病、常见病为优先的集采方向下,此前曾被传生长激素要被纳入集采的长春高新意味着有利好。

    南都记者注意到,本次拟纳入集采的药物中,被业界广为流传的生长激素并没纳入拟集采名单中,这一消息也促使了长春高新在19日股价大涨超8%,收盘报411.9元涨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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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界分析认为,生长激素作为生物制剂,预计短期内参与全国范围内集采可能性较低,地方集采方面,由于生长激素属于未过评品种,且该公司生长激素产品只有30%以下在公立医院销售,即使开展带量集采,长春高新整体带量数量和最终价格降幅都相对可控。

    针对本次广东省级联盟药品集采,对药物带来怎样的价格影响,南都药企合规与发展研究课题组将持续关注。

编辑: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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