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井盖大安全!广东一检察机关向城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1-07-20 11:42

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在2017至2019年,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多达70余件,“井盖安全”问题令公众忧心。

2020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针对窨井盖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遂溪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于2021年7月15日到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召开座谈会。

微信图片_20210720110724.jpg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通讯员供图

会上,遂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文宇代表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向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他表示此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也是为了强化和遂溪县城管局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周文宇强调,当前遂溪县在窨井盖管理、养护等方面存在着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权属复杂管养难度大、数字化管理程度不高等问题,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三点建议:一要高度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二要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牵头作用,构建协调机制;要积极推动窨井盖数字化管理,提升窨井盖安全。

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遂溪县城管局副局长彭海波表示,对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建议全盘接受,下一步遂溪县城管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并按时反馈结果。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会积极协助推动窨井盖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落地,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使窨井盖相关违法犯罪得到依法惩处,有效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采写:南都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遂检宣

编辑:何生廷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