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2020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正式出炉。7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实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改革,同时发布《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2020)》。
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调整由基层法院管辖
南都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深圳市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除外)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环境资源类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按照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审合一”集中管辖;除专利、垄断外的知识产权类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由深圳市各相应基层人民法院按照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管辖;其他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新江发布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据其介绍,自2021年8月1日起,原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市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除外)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上述案件所产生的执行案件,由各相应基层法院受理。
2021年8月1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按原管辖规定受理但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或执行)。2021年8月1日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及专利、垄断知识产权案件除外)。
傅新江表示,在全国率先实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的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给深圳法院的一项光荣改革任务。改革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效应,推进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有利于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推动基层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优化行政案件审级,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审判职能。
深圳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惠奕透露,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调整由基层法院管辖,主要考量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法治城市示范方面取得了诸多可圈可点的成绩,此次调整改革交给深圳,也是对深圳近年来包括行政审判在内的法治建设的信任,也是厚望,同时也是希望深圳在更好的发挥便利当事人诉讼、基层法院智能等方面做出探索,为全国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也与深圳毗邻香港等地缘因素相关,“深圳涉外涉港澳台的行政案件,约九成为涉港,管辖调整后,也更加方便当事人诉讼,也方便基层法院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行政机关败诉的139宗案件中,逾四成败诉因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新闻发布会上,深圳中院、盐田法院联合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根据报告,在案件审理方面,202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7274宗,同比增长6.1%,创历史新高。不考虑旧存案件数量,两级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5058宗,同比上年度的5791宗下降13%。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088宗,同比下降20%,数量明显下降。
据悉,深圳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897宗,同比上升11%,创历史新高。盐田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777宗行政案件(其中诉讼案件184宗、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93宗),市中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356宗行政诉讼案件,人均审结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
2020 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较多的前五个部门排序有所变化,分别是:以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被告的案件 525 宗,占比由 2019 年的 30.5% 下降至 17%,但仍居首位; 以公安机关为被告 507 宗,占比由 2019 年的 14.3% 上升至 16.4%;以规划国土部门 为被告 472 宗,占比由 2019 年的 11.1% 上升至 15.3%;以市场监管部门为被告 426 宗, 占比由 2019 年的 8.4% 上升至 13.8%;以人力社保部门为被告 390 宗,占比由 2019 年的 12% 上升至 12.6%。
报告指出,案件数量增减变化比较突出的有两类,一是涉及公积金管理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度减少了 656 宗,同比下降 55.5%,主要是因为公积金管理部门落实诉源治理精神, 力争化解矛盾在前端,积极引导单位与职工协商解决,群体性案件大幅减少;二是涉 及市场监管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度增加 100 宗,同比上升 30.7%,主要是因为 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对举报人提高了奖励幅度,少数以索取赔偿、奖励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投诉人再次活跃, 提起行政诉讼的次数明显增加。
报告指出,从行政诉讼数据和外界评价来看,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较为突出,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应诉水平整体较为良好。2020 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生效行政诉讼案件 3581 宗,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39 宗,行政机关败诉率为 3.9%,比上年度再降 2.3个百分点,为近五年最低。
从行政机关败诉案例来看,行政机关败诉主要源于违反法定职权(含超越、滥用职权)、主要证据不足(含 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含缺乏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和明 显不当等情形。2020 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 139 宗案件中,主要败诉情形是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占比 43.2%。
报告同时提及,深圳市行政机关法治意识强,执法行为总体规范,但通过对败诉案件的原因分析, 行政执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重点领域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应当全面注重行政行为的实质公正和程序正当要求等等建议。
编辑: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