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密集制定修订国防军事领域法律,背后有何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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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7-29 10:15

南都讯 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

南都记者关注到,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尤其注重国防军事领域的立法和修法。仅今年,便安排了修改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制定海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多项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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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国防军事立法接受专题采访。

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已实现“有法可依”

7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国防军事立法接受专题采访。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防军事立法取得了重要进展。立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新制定的法律有4件,包括退役军人保障法、海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国防交通法。修改了5件法律,包括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教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同时,还作出了涉及国防和军队的决定6件。

岳仲明谈到,国防军事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确立了国防和武装力量的领导体制、基本活动原则,为国防和武装力量法治建设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在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中,有国防军事专门法律19件,还有一些法律对国防军事活动以及国防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做了规定。

“通俗易懂地说,有110多件法律含有国防军事规定条款。”岳仲明解释,比如民法典对军婚作出相关规定,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也专章作了规定。

岳仲明表示,通过上述立法,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为推进国防和军事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改革决定+立法修法”,确保国防和军队改革于法有据

南都记者也关注到,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2021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来看,国防军事立法都属“重头戏”。其中,仅今年便安排了修改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制定海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多项立法计划。

岳仲明介绍,新时代国防军事立法秉持“统筹推进、积极稳妥”原则,凡是需要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相关法律,或者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相关国防军事法律草案联动提请审议,注意处理好法律之间的关系,保持法律制度和谐统一。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采取“改革决定+立法修法”的形式,确保国防和军队改革依法有据。

“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就军官制度改革,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改革,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及时作出3件改革决定,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有关执法职责,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岳仲明介绍说,在相关改革制度成熟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了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制定海警法,巩固了改革的成果,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此外,国防军事立法还注重传承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强化保障军人的权益。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共同构成军人权益保障的前后篇,褒扬军人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明确组织和公民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凝聚起富国强军的强大正能量。


南都记者 程姝雯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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