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一网红楼盘从拿地到建成耗时23年,市民质疑开发商捂盘

南方都市报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1-07-31 16:08

“这个楼盘迟迟不对外销售,开发商是想等周边房价上涨一波后才开盘销售吧,这是打算捂盘惜售的节奏吗?”曾女士对奥一新闻记者说。

市民质疑

日前,曾女士向奥一新闻反映,“深圳宝安区泰华梧桐聚落项目自拿地十几年后才被开发,建设过程中又经历了多次停工复工,直到现在还没开盘销售,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一个楼盘两年不动工,就会被收回,为何这个楼盘能20多年不动工,相关部门是否对此楼盘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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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泰华梧桐聚落位于深圳市宝安兴华一路与新湖路交汇处,处于宝中核心位置,四面被“豪宅”环绕;如熙龙湾、新锦安一号公馆、鸿荣源壹方中心、西岸观邸等等。  据资料显示,泰华梧桐聚落占地7.5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确定为25433.67㎡,住宅建面46235.7㎡、商业2500㎡、社康中心400㎡、物业管理用房100㎡。地上最高20层,地下1层,最高高度74.7米。

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获悉,该楼盘开发商泰华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最早在1998年5月6日拿地且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随后在2015年12月12日、2017年4月29日前后两次进行规划变更,最后定名泰华梧桐聚落花园。时隔19年后,在2017年上半年才开始打桩。

有专业人士透露,因为楼层不高,正常情况下一年半时间基本就能建成,可是该项目工程进展并不顺利,一直建建停停,直到2020年才封顶,2021年才褪去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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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向奥一新闻记者介绍,即便此楼盘被市民吐槽,不少市民仍“虎视眈眈”这块“肥肉”。

原因在于,这个项目的地理位置上佳,位于前海与宝安双中心黄金点,不管是在休闲娱乐购物,还是教育医疗资源上,泰华梧桐聚落均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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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在网上查询到该楼盘的项目户型图,而楼盘现场也没有要开建营销中心的迹象。

开发商暂未回应

据爱企查显示,泰华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1991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外商独资(港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2,800万港元,为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该企业一般经营项目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及宗地号A004-0072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记者查询到,2000年度,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举行的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审中居第四名,2001年度居第五名,2002年度居第五名。被深圳市人民政府评为2000—2002年度纳税百强企业。

那为何泰华梧桐聚落的建设一路走来这么坎坷呢?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该楼盘迟迟未开售?

对此,奥一新闻记者致电联系泰华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多次拨打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就此事记者也发送采访函至泰华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公开邮箱,截至发稿前,对方暂未回应。

相关部门回应

针对市民的疑问,记者分别采访了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宝安住建局)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规资局)。

宝安规资局回应称,该项目属早期宝安中心区房地产项目,位置位于宝安中心区核心商业区,紧邻中心区重要道路及轨道。长期以来,宝安规资局一直督促该项目尽早开发建设,并对其进行闲置处置。

宝安规资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因该项目位于宝安中心区核心商业区,宝安中心区重点片区规划及城市设计对项目开发建设有高标准要求,期间又因涉及规划道路线位及规划指标调整,我局依申请按程序调整了该项目开竣工期。

记者从宝安规资局相关负责人获悉,目前该项目已办理建设手续,现状基本完工,正开展竣工测绘,准备办理规划验收手续。”

宝安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奥一新闻记者,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及我市办理预现售价格管理操作细则,在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价格备案后方可进行销售。截至目前,项目开发单位尚未向宝安住建局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价格备案。

律师看法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认为,“囤地捂盘”已经成了房产市场的一个潜规则。但是该行为可能导致住宅产权缩水,侵害消费者权益。供应的土地没有建成房子就可能带来住宅供应混乱,供需被人为扭曲,形成地价攀升、房价走高的循环。

据郑律师介绍,针对市场乱象,1999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两年不开发的土地逾期无偿收回。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2年修订《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开发商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9年8月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以优化国土空间、保障发展空间、提升城市质量为根本目标,在2019年-2020年开展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满一年将依法无偿收回。

郑博恩律师告诉记者,虽然政策众多但威慑力有限,房产开发企业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通过部分开发、先开工再改规划、操纵审批程序等种种方式实现“囤地捂盘”。有关部门仍需要制定严厉的规章制度,并付诸实践,不仅要从“囤地”进行监管查处,更要对“捂盘”严格把控,平衡供需,打破市场高价攀升的死循环。

采写 奥一新闻记者 赖美弘

编辑:王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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