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宝安“双区”建设 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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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8-0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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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会议,听取“两院”2021年上半年专项工作报告。刘安邦摄

7月30日下午,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区法院院长马文权、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2021年上半年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决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10月底前召开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献荣、欧瑞志、刘红瑛、赵俊平、苏喜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李懿,区监委委员徐贞,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50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审议“两院”上半年专项工作报告

马文权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区法院2021年上半年《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近年来,区法院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接下来将把握宝安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要求,积极服务智创高地建设,认真抓好执法办案,积极健全查明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

吴澍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区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将准确把握刑事犯罪态势,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用尽用,以严格的制度规范和高效的制度执行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准用好,以有力的内部制约和有效的外部监督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被滥用,切实扛起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

围绕“两院”工作报告,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们提出了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压实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加强检法部门诉前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的协调沟通、理顺行刑衔接机制、完善多元调解机制等意见建议。

马文权和吴澍农逐一回应了代表们关心关注的话题,详细解答了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介绍了相关问题目前的工作措施和未来的解决思路,表示将充分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采纳、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为宝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法院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著作权等相关权利保护、商业标志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多项审判工作入选全市乃至全省的审判典型案例,为宝安的营商环境改善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区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坚持深入实践、大胆探索、扎实推动,“双认”工作的“宝检模式”还得到了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调研组的肯定,全国各地检察系统也到宝安学习借鉴,交流工作经验。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区检察院的“双认”工作都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区法院要从四方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补齐工作短板: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二是要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三是要深化改革、强化创新,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四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努力打造忠诚担当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要进一步提高宝安区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宝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要从四方面深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宝安的实践工作:一是要严把质量关,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生命线;二是要严把标准关,强化公检法司之间的协作配合;三是要严把权力关,充分考虑涉案双方的合理诉求;四是要严把监督关,确保廉洁公正司法;要继续为有效惩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为宝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审议《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报告

会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兰平从民事诉讼的概念、民诉法主要内容和各执法司法部门的职责任务等几个方面,分享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心得体会。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诉法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宝安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创新举措,得到全国、省、市的肯定与推广,宝安区民事诉讼办案质量、司法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与此同时,存在人案矛盾突出影响诉讼效率、诉讼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民事审判质量有待提升、执行到位率仍不理想、监督协调机制有待健全等短板和不足。

围绕执法检查报告,代表们提出探索通过“拒执罪”解决“执行难”、优化司法确认机制、梳理司法改革成效、建立积案清理制度,善用司法建议手段、完善法院人才培养机制、探索法官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司法干警待遇等意见建议。“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为诚实的债务人解决了债务负担,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其中一个出口,但对‘老赖’应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采取更主动的执行措施,构建更有力的刑责追究机制。”执法检查组成员邬建军说。

会议指出,《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列为今年法治领域的重要监督议题。今年上半年,执法检查组对《民事诉讼法》在宝安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经过3个月的深入调查研究,整理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真实反映了宝安区民事诉讼工作情况,工作扎实细致,找出的问题客观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9月底前完成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深圳市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宝安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应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区级国家机关换届选举应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宝安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决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10月底前召开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宝安区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会议通过了宝安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接受了张现军同志辞去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通过了《宝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南都记者 蒋津津

编辑: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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