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正成为国家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尤其是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
8月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一场关于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闻通气会,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成军介绍称,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的工作意见》已通过审议,今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他表示,截至7月底,广州已完成13.3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我们有信心超额完成今年的目标”。
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也于近日通过审议,“十四五”期间,广州力争筹建和供应城镇住房131万套,努力满足和解决300万人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商品住房65万套,筹建政策性住房66万套。政策性住房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各3万套。城镇居住环境品质将达到新水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从34.61平方米达到36平方米。
2019年5月10日,广州白云区金御苑开放公租房样板房供市民参观。
过去五年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8.89万套
过去五年,广州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已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通气会上,黄成军介绍称,“十三五”期间,广州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扩大至新就业无房职工、来穗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新类型也陆续启动,累计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8.89万套,超过原定目标任务的54.61%。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3万亿元,一手住房年均供应量和成交量均在10万套左右,供应和成交规模总体保持均衡。202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2015年提高了2.44平方米,达到34.61平方米。
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24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何不同?黄成军解释称,二者区别主要在于住房性质、保障对象、筹集主体和准入退出管理要求等四个方面。
具体来说,公租房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必须承担起的兜底保障责任。保障性租赁住房属于普惠性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市场主体提供房源。
其次,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供应,有明确的收入和资产准入限制,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并优先保障新市民群体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不设收入线门槛。
从筹集主体上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体更多元。黄成军指出,公租房由政府负责筹集建设,而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并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
再就是,公租房实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适度政策支持,适度约束管理。
七大渠道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确保131万套规划的落地实施,广州将加强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分年度、分区域、分渠道予以细化落实。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广州力争新增供应用于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建设的住宅用地不少于2208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不少于2000公顷,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用地不少于208公顷。同时,根据现有住房保障项目的梳理,住房保障资金至少投入234亿元。
黄成军介绍,结合现有工作推进情况,商品住房的供应量将逐年提升。其中,今年力争供应商品住房12万套;保障性住房则在前两年加大筹建力度,今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
白云区石丰路保障房项目。
与此同时,广州结合各区人口、用地、住房等情况,将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目标细分到各区。其中,中心城区(含越秀、荔湾、海珠、天河)计划供应10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21.42万套保障性住房,南沙副中心和外围城区(含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计划供应55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44.58万套保障性住房。“这是我们经过详细调查的结果,(市民)需求主要集中在四个中心城区”,黄成军说。
广州还分别明确了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筹建渠道。其中,60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通过七种渠道筹建,包括城市更新复建安置区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工改租、商改租” (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产业园区配建、集体建设用地新建、土地公开出让新建、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
具体来看,广州对于“工改租、商改租”,出台了相关审批和消防验收政策指引,落实民用水电收费标准等措施;对于产业园区配建,明确产业园区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的用地比例,上限从7%提高到15%,引导集中规划建设。
同时,“十四五”期间,广州将确保每年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总体上不低于总出让建筑面积的10%,以强化土地公开出让新建住房。而在存量房源整租运营上,推广“政企银”三方合作模式,通过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规模化租赁企业整租纳入微改造的“城中村”住房的小户型租赁住房,并改造升级提高居住品质。此外,广州还将出台相关政策指引,明确城市更新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比例下限。
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实现低租金
切实降低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成本,让其更好地实现“宜居”和“安居”,也是此次广州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目标。黄成军介绍,广州将按照“(承租人)可负担、(租赁企业)可持续”的原则,全面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有效降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同时,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保障实现低租金。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一方面,要推进土地不花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其中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的,应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收取。
另一方面,降低税费负担,争取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据了解,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此外,加大信贷支持和债券支持。广州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建设、自持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并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数读:
广州公共租赁住房的重点项目:石丰路项目3452套、嘉禾联边项目2400套、萝岗中心城区项目(二期)1600套、石丰路项目(二期)计划建设约1500套、原南方钢厂项目(三期)计划建设约2000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项目:北山村项目2000套、凤和村项目983套、长腰岭项目629套、滨江东项目543套。
共有产权住房的重点项目:除了已经开展配售的南岗项目(榕悦花园)1866套外,主要有鸦岗(一期)项目2994套、新造项目4013套。
采写:南都记者 莫郅骅 通讯员 穗建
编辑:莫郅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