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中,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终于来了!
对应的保险条款处于空白,新能源汽车一直以来沿用着传统汽车的保险模式。但由于两者动力源、驱动系统的区别过大,新能源汽车在传统车险模式中显然有些“水土不服”。
高保费,低理赔,责权不清是新能源车主购买车险的痛点,而随着中国保险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新能源专属车险或指日可待。
起火、涉水事故多发,新能源车损坏谁买账?
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而在实际运行中对应的保险产品仍尚未跟上。
据工信部消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而从销售数据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三年产销超过100万辆,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创历史新高,达到了136.7万辆。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车主对新能源车险产品的呼声也愈发高涨。
长期以来,保险行业对新能源汽车的投保、理赔规定让新能源车主不满。但从供给层面来看,“补贴前按价投保,补贴后按价赔付”似乎已成为保险行业的共识。新能源车的投保金额参考补贴前的指导价,赔付金额参考补贴后的实际购买金额,导致同等价格的新能源汽车的全险保费高于传统燃油车,对新能源车主而言,纵使不至于有“吃亏”的心理落差,也难以欣然接受。
加之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在车身结构、动力系统、维修等方面有别于传统燃油车,因而传统燃油车险的险种与新能源车的保障需求并不那么匹配。就拿车辆涉水险来说,涉水险是专门针对因水淹导致发动机损坏的险种,这对于没有发动机的新能源汽车来说显然不起保障效力。在这种情况下,新能源车浸水后导致的电池损坏情况只能依靠车企的质保,但质保条件往往苛刻,兜底的最终还是消费者自己。
此外,特斯拉、比亚迪、北汽、蔚来等新能源车起火事故的新闻频频进入公众视野。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5月国内共发生电动汽车起火事故34起,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领域27起,占总量的79%。然而,目前市面上的自燃险是针对燃油车制订的,新能源车在赔付上定责难以明晰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就“新能源车自燃理赔”相关问题咨询了中国大地保险、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等多家险企,被告知新能源车自燃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依据现场认定进行责权认定。
那么,新能源汽车保障体系是否完善?日前发布的专属条款能否扭转保险行业“新能源汽车不得宠”的局面?
起火燃烧、核心“三电”被纳入保障
从中保协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来看,条款将“新能源汽车”明确界定为“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其次,在车损险和附加险上纳入了新能源车的有关部件。
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
从以往多起新能源车起火的事件来看,车辆故障的原因多指向“三电”系统。在新公布的条款中,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电池、电机和电控,这“三电”系统均被写入了保险责任,“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也被明确纳入在内。同时厘清了“使用”这一概念,避免了理赔过程中的责任不清。除此之外,该条款还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特有属性“量身定制”了5个附加险,车主可在投保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前提下按需追加。
5大附加险
新能源车险呼之欲出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可见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的同时,也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但与此同时,失控加速、自燃起火等频发事故也刺痛公众的神经。动力电池等安全隐患难以排除,保障条约不能明晰,高保费、低理赔等一系列问题消耗着大众对新能源车的热情与购买欲。
新能源汽车发展至今,市场对制订完善的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的呼声从未停息。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也多次提出了“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丰富商车险产品”,“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等要求。此次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的公开征求意见,不仅给新能源车主、新能源车企传来佳音,同时也是为车险综合改革写下有力的一笔。
保险责任得以扩容,条款内容得以明晰之后,新能源车险似乎指日可待。而关于险种的设计、保费的定价、条约的细化与完善等具化的问题,是接下来交给各大险企的试题。
奥一新闻见习记者 李欢
编辑:林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