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李鹏 近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12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73件,立案1273件,处分565人(其中党纪处分525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5人。
上半年留置10名处级干部
今年上半年,惠州市纪委监委留置了10名处级干部,特别是查办了第一位在任的县长,可见查办案件态度之坚决、力度之大,在全社会形成强有力震慑。
在反腐上一刻未有停歇,“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不变。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1125件,立案1273件1273人、同比增长66.4%,留置37人,处分565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112人,一般干部98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4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1人。
仅上半年,通过办案收缴涉案款5.38亿元,是2020年全年度收缴涉案款的1.86倍;向市国库上交罚没款5亿元。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惠州市纪委监委加大对政法系统等一些重点领域腐败的惩治力度。设立政法教育整顿线索工作组,成立8个直查快办组,集中办理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涉及“减、假、暂”的问题线索,持续加大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处置力度,对害群之马一查到底,全面查处公、检、法、司等政法领域腐败问题。
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受处分人员的职级构成来看,上半年处分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4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60.2%,这既反映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也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拍蝇”力度持续加大,从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动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公共服务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推动解决骗取医保基金和就业创业培训资金、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助推乡村振兴。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88件,立案1412件,结案7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9人,组织处理131人。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明涉嫌骗保或违法违规办理业务1171人,涉及金额约6682万元,铁腕整治社保领域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产业链。
另外,通过实地查看、交叉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全域查看75个镇(街)圩镇、抽查48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督促职能部门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管理、污水治理、破旧危房拆除和田间窝棚,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帮办”专窗60个,组建“惠帮办”团队53支,健全联席会商机制,自5月启动专窗以来,已为群众处理帮办事项107宗。
临近2021年“五一”假期时,惠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等5个典型问题。
节假日给党员干部敲警钟,已是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常规做法,工作力量不断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倾斜,监督执纪执法不断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通过盯住关键岗位、重要节点,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2起,处理3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9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9个。
此外,坚持纠陋习与树新风并举,结合全市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大力纠治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存在的歪风陋习,弘扬好作风。开展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整治,梳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5件,对酒驾醉驾公职人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其所在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领导干部6人。
在问题的处理上,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21年上半年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45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839人次,占总人次的57.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42人次,占30.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7人次,占4.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06人次,占7.3%。
推进巡察全覆盖发现各类问题4125个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内学习教育抓得不严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惠州市委巡察组向8所学校党组织反馈市委“教育惠民”专项巡察情况时,直指问题所在。
据统计,上半年市、县党委共巡察党组织159个,发现各类问题总数4125个,移交问题线索212件,其中市一级巡察党组织数41个,发现问题数1355个,移交问题线索70件,转立案6件。截至本轮巡察结束,市、县两级巡察覆盖率均达100%。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实做细做深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拓展巡察成果,健全完善巡察反馈和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41份,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馈具体问题事项70个,并安排专人跟进督促整改。
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
“打铁必须自身硬”。惠州市纪委监委强化自我监督,以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从严从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今年初,惠州市纪委监委就发出通报,惠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原主任田光奇、惠城区纪委原常委连月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与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在锻造铁军过程中,惠州市纪委监委细化工作举措103项,重点对照田光奇案、连月新案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完善内控防范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组织8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零距离”旁听田光奇案件庭审,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实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此外,组织开展作风整顿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各部门在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惠州市纪委监委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对不适合继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2名同志予以调离。对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4名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为提升干部执纪监督能力,惠州市纪委监委实施“导师制+传帮带”,以委机关领导、室(部)负责人或经验丰富的业务能手为导师,采取“以老带新”、一级带一级方式,助力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成长成才,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在办案安全方面,编印了《审查调查探索与实践》《“走读式”谈话工作安全手册》等4本工具书,修订了《市廉政教育中心突发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9项制度,加强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还制定《惠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