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8月21日,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鹅城清风”发布,日前,惠城区纪委监委对惠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辉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辉强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多次收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组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经商并利用影响力为亲属在工程承接上打招呼,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向执法部门打招呼,违反工作纪律。利用本人职务便利或利用本人职务、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刘辉强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辉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辉强简历
刘辉强,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广东惠城人,大学学历,1993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7月历任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巡警大队民警、巡长、三中队副队长;
2005年5月任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经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2009年11月任惠州市公安局小金口派出所副所长;
2011年6月历任惠州市公安局横沥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兼横沥镇党委委员;
2014年1月任惠州市公安局新村派出所所长;
2015年6月任惠州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所长;
2016年7月任江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018年1月任惠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2019年3月至今任惠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保留正科级)。
编辑: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