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罗浮山酥醪村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游客王女士报料称,7月18日下午14时许,王女士以及丈夫携14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到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游玩,在天然氧吧内的一处溪水池游泳时小明却意外溺水,被救起后,送到长宁镇中心卫生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王女士称事发后自己请了律师,律师与惠源农庄(天然氧吧)负责人协商,但是协商未果。
惠源农庄(天然氧吧)
家属:质疑惠源农庄安全管理不到位
“我孩子是会游泳的,才下水没多久,小孩就意外溺水了”,王女士称,因为她不会游泳,便大声呼叫请求帮忙,但是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没有安全保障人员。
随后,丈夫游过去救儿子,有好心的游客帮助一起把儿子救上来,还有一位游客是护士在现场帮忙做了心肺复苏,随后家属拨打了120,但由于山路不好走,当时救护车还没赶到,情况紧急,王女士便决定用自己的车将小明送往医院。
在半路,遇上前来救援的救护车,马上进行了转移,由救护车送小明前往长宁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抢救,但于当天15点48分,抢救无效死亡。
王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事发位置
王女士称,事发地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是设有大门的封闭区域,进入大门后的每辆车收取30元费用,大门口的广告牌有“天然溪水浴”的文字标识,广告图片显示出有游客泡在溪水池里,惠源农庄(天然氧吧)主要游玩项目就是溪水池,任由游客自行下水游泳。
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没有配备安全保障人员和设施,游客下水也没人阻止,没人提醒,部分警示牌是出事后新加的,当天游泳也没有拉警示线,王女士质疑农庄内安全管理不到位。
惠源农庄(天然氧吧)大门口广告牌标有“天然溪水浴”的字样
对于此事,王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她请的律师又来了一次惠源农庄(天然氧吧),发现还是有不少游客下水游泳且没有工作人员阻止,她的诉求是希望以后事发地能加强管理,别再发生意外溺水事件,同时根据她请律师计算的赔偿金额,希望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按照50%赔偿,金额大约50万元。
事发几天后,惠源农庄(天然氧吧)还有不少游客游玩下水游泳(此图为家属方律师拍摄画面)
实地走访:惠源农庄内小卖部有售卖游泳圈及泳衣
8月20日上午9时许,南都记者到惠源农庄(天然氧吧)进行实地走访,记者刚进农庄大门,就有工作人员进行收费,每辆车收费30元,在工作人员给的停车票上标有“严禁游泳,后果自负”的提醒。
停车票上标有“严禁游泳,后果自负”的提醒
记者看到农庄内有一个小卖部,小卖部里有游泳圈和泳衣售卖,由于不是周末的原因,游客并不是很多,只看到溪水池旁有少许游客在岸边,但没有看到游客下水游泳。
同时岸边设有多个警示牌,标着“禁止游泳跳水,违者后果自负”,但有一处固定警示牌的水泥较新,同时溪水池拉有“注意安全”的警戒线,不同的位置的溪水池深度不一,有一处告示牌显示“水深6米”。
惠源农庄(天然氧吧)内一小卖部有游泳圈和泳衣售卖
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溪水池属于公溪
针对此事,南都记者采访了罗浮山管委会酥醪村惠源农庄(天然氧吧)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表示,溪水池作为公溪,是没有进行收费的,不属于封闭区域,是属于开放式的,进入惠源农庄(天然氧吧)收取每辆车30元的临时停车费,是基于不在农庄消费的游客,所收费用是用于请工人打扫卫生开支,同时停车票上也有禁止游泳的提示。
至于记者所看到小卖部有游泳圈、泳衣售卖,黄先生表示小卖部不是他们管理,已经租出去了。
对于王女士所提及的大门口的广告牌有“天然溪水浴”的文字标识,黄先生表示,只是想表达可以在岸边玩水的意思,不表示可以下水游泳。
针对游客王女士所质疑的景区内安全管理不到位,游客下水也没人阻止,没人提醒。黄先生表示,因为那个区域是属于公溪,所以无权干涉客人的来去自由,而且事发当天小孩游泳时,家属也是在溪水池游泳的,但事情已经发生,也会尽心尽力协助各方处理好。
事发时黄先生听家属说小孩溺水,他和其他工作人员马上跑去溪水池参与救援,同时警示牌5年前都有的,只有一个是重新进行了加固。
黄先生告诉记者,发生这种事情,大家都很痛心,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慰抚5万元给家属,对于王女士提的50万的赔偿金是接受不了的,但是愿意再次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罗浮山管委会:已和双方进行沟通协调
“我委得知此事后,立即组织综治办牵头,召集派出所、酥醪村委以及惠源农庄(天然氧吧)的负责人了解此事件”,罗浮山管委会综治办相关负责人称。
到8月6日,综治办、罗浮山派出所、司法所、惠源农庄负责人和家属方聘请的律师进行了沟通协调。经协调,惠源农庄(天然氧吧)负责人表示,愿意给予家属适当的人道主义费用,但是家属方的律师,针对这个协商方案没有达成一致。
已经和家属方的律师说明可以叫家属过来,到派出所或者是综治办协调,如果家属愿意过来的话,综治办会就此事再次进行协调处理,如果经再三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王诗媛
编辑:王诗媛,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