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按摩店以色情服务引诱充值搞“套路嫖”诈骗!多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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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8-27 22:01

8月27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闵行区检察院追捕到案并提起公诉的汪某、陈某“套路嫖”诈骗一案宣判,被告人汪某、陈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在此案件中,被告人汪某、陈某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吸引客户到按摩店充值消费,共骗取24万余元。

2019年7月,公安机关接到闵行区某按摩店内有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举报线索后,于7月20日对该按摩店进行检查,现场抓获店长、管家、技师等多名工作人员,但未发现有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侦查发现,自2019年7月8日至案发,该按摩店通过网上发布隐晦的提供色情服务信息引诱客户到店,由管家与技师等相互配合,按照“只有办理会员卡才能得到性服务”的“话术”与肢体接触,暗示客户充值成会员可享受色情服务,欺骗、诱使其支付数千元的高额按摩费或充值上万元的会员卡。

在与客户的交流中,管家会根据其经济能力进行充值门槛报价。客户交纳费用后,由技师为其提供普通按摩服务并与其周旋拖延时间。当客户意识到受骗时,由店长、经理等人出面安抚,或者以“话术”暗示,让客户误以为后期会推出色情服务,从而继续充值高额会员卡。

此外,为了规避客户将会员卡带走作为报警证据,该店要求客户将卡留在店内。

据店长李某等被告人到案后的供,负责前期软装、制定按摩店经营模式的老板“汪总”(汪某)和“四爷”(陈某)引起检察官的注意。这两人在到案人员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中频繁“露面”,且部分钱款的流向都指向他们。

2019年8月,检察官通过核实涉案人员的证词、查阅聊天记录、梳理银行流水、补充调取相关材料等,厘清了汪某、陈某在该诈骗活动中起到的核心作用。2020年2月、6月,汪某、陈某分别被追捕到案。

闵行区检察院指控,2019年5月起,被告人汪某、陈某结伙他人,为非法牟利,经合谋租借场地装修后开设某按摩店作为犯罪场所,招募段某、解某、李某(均已判刑)担任店长,负责具体经营和人员管理等工作,通过网络发布隐晦的提供色情服务的信息引诱客户来店消费,诱骗其支付数千元的高额按摩费或充值上万元的会员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二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近日,闵行区检察院追捕到案并提起公诉的汪某、陈某“套路嫖”诈骗一案宣判,被告人汪某、陈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并处罚金。

采写:实习生 安子逸 南都记者 敖银雪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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