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城市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钱袋子”获得实力支持。昨天(9月3日),财政部公布《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全文,方案的每一条每一款都是“真金白银”的投入。
察时局关注到,方案中尤其强调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大规模资金将投向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新旧动能转换、长江禁渔等方面。
引外界关注的是,方案中还特别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使用方向作出详细安排。这支规模近千亿元的国家级发展基金,接下来将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纾困环保行业长期资金不足问题。
有望撬动4000亿社会资金投向生态环保领域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颇为特殊,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一个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
它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发起,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财政部、长江经济带的11个省市都入股成为了基金的“股东”。
昨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显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885亿元,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沿江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出资。
察时局了解到,在国外,英美等国家重视通过基金、信贷等绿色金融手段支持绿色发展。在我国,绿色发展基金此前一直在个别省市探索,有学者表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是我国绿色金融史上的里程碑。”
相关研究分析指出,多年来,我国在污染治理项目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严重的融资难题。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可发挥中央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乘数效应,引导资金流向生态环境领域。据光大证券测算,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超募885亿元,按1:5的比例有望撬动约近4000亿元社会资本投向生态环保领域。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
对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使用方向,《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作出详细安排。
《方案》明确,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第一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培育绿色产业相关市场主体,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同时,推动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中国PPP基金)对沿江省市符合条件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此前,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国新办吹风会上,也透露了对基金制度设计和安排的背后考量。
许宏才谈到,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的一个专门的安排。长江经济带是重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覆盖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和直辖市,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
许宏才介绍,基金放在上海,就是要发挥上海市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龙头作用,并充分调动沿江11省市的积极性,紧密结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实际开展基金的投资,包括直投和通过金融的手段,加快培育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扶持绿色产业发展等。“基金的作用跟政府直接支持还是不一样,它以市场化的方式,更注重效益和回报。”
据公开报道显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设立以来,先后到四川参加生态环保项目和投资对接座谈会、与上海“五大新城”建设进行工作对接。截至目前,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已储备战略功能类、股权投资类、子基金类项目80个左右,将对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废处理、清洁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充电桩等十几个细分行业进行分类支持。
今年4月,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第二次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也透露,绿色基金将更加重视“十四五”,聚焦热点,重点关注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内容。
给长江经济带的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债均占全国4成多
《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中,还列出了多项“真金白银”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包括:
·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支持连通重点区域的交通网建设;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
·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主要是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重点是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等
这些政策举措背后,到底是多大的资金盘子?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曾列出一部分财政数据。
他说,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40.8%;2021年截至目前已安排3.2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面,同样将长江经济带作为重要因素考虑,2018-2021年下达沿江省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1万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的比例41.1%。此外,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方面,2018年-2021年,累计下达长江经济带省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1321亿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04亿元;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1203亿元等。
见习记者 陈秋圆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