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户300万理财产品到期后,被银行自动续投一年?

南都N视频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1-09-06 18:33

近日,家住广州越秀区的杨女士(化名)向奥一新闻报料,称自己在某国有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本于今年7月到期,但银行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将300万本金续投一年。事发后杨女士多次与银行交涉,但目前本金、收益仍未打回她的账户。奥一新闻多方联系银行方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续投

据杨女士回忆,去年7月2日,她在某国有银行广州杨箕支行购买了某一年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投入本金300万元。

查阅信托文件,记者得知该理财产品于2020 年7月13日发行结束并成立,信托到期日为今年的7月12日。

杨女士称,按照过往三年的投资经历,理财产品到期之后,投资期内的本金及收益便会入账银行账户。但奇怪的是,今年7月14日,杨女士收到一条关于分红到账的信息,数额与预计收益相差甚远,所以她立即电话询问了该银行理财经理,经理表示需询问负责该产品的同事后再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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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到账信息

6天之后的7月20日,杨女士被告知,由于投资损失,银行将其300万本金续投该产品一年,期内的13.9万收益也未能到账。此后,杨女士多次联系银行方,但至今还未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针对杨女士的说法,奥一新闻记者多方联系该银行相关负责人员,希望对此事进行求证,但银行工作人员均以不同理由回避采访。

银行是否涉嫌违规操作?

事情是否如杨女士所言,银行在未征求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续投理财产品?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理财经理向其发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的日期是8月9日,彼时距理财产品到期已逾近一个月。另外,支行行长也曾在微信群中承认,由于银行方的疏忽,没有将信托延期的通知及时告知杨女士,导致其未能办理赎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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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与理财经理聊天截图

那么,银行在未征求客户同意私自将理财产品续期,是否涉嫌违规操作?

对此,记者询问多位私募人士,他们都一致表示,除非委托人将全部投资权利交予代销银行处理,或合同约定信托公司享有续期的绝对主动权,否则,银行此种行为便属于违规操作,本金“承接和代转”应属于委托人自愿行为。而就杨女士提供的合同来看,记者并未发现此类条约。

谁来为这件事买单?

杨女士向记者透露,经多番交涉,该支行近日向其承诺,将尽快安排承接人与她签订承让合同,但杨女士对这个处理方案并不满意。

一方面,银行未能明确资金到账的日期;另一方面,杨女士认为,将理财产品续期一年并非她的本意,签订转让合同更像是由她来为别人的过错买单。

杨女士对记者坦言目前自己有很多困惑,比如不知道是否应该签订转让合同,不签合同的话,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拿回属于自己的三百万本金;又比如为何过去一年没有获得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而在与银行交涉后,续期近两个月银行账户增加了18422.33元的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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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

杨女士表示,这两个月来她已心力交瘁,为了处理这个事情她不得以暂时停下在香港的工作回内地,期间也曾先后两次报警,但经警方调解双方也未能达成共识。

目前,杨女士的诉求是拿回三百万本金,并希望银行就“私自延期”“投资收益”两个方面的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将考虑向上级部门投诉该银行。

奥一新闻 见习记者 李欢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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