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另一嫌疑人不批准逮捕!被治安拘留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1-09-07 09:18

9月6日,南都记者从中国检察网获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通报,表示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001PHQtJly1gu7ck7cg5fj60u01edb2902.jpeg

据南都此前报道,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针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发布了相关情况通报。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来济出差,入住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27日,阿里巴巴集团周某(女)来济出差,入住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同日,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警方通报称,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8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强制猥亵罪的张某批准逮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该院审查批准逮捕。经该院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方诗琪

编辑:向雪妮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向雪妮32.16亿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