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港府将于当日发出邀请函,分4批安排211名现任区议员宣誓,首场区议员宣誓仪式将于9月10日举行。林郑月娥强调,如被判定宣誓无效或拒绝出席宣誓仪式,相关区议员都将立即丧失资格。今年3月,香港特区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将区议员纳入宣誓行列,是为确保他们的工作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
南都此前报道,5月21日,香港特区《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正式生效,清晰订明了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含意,引入香港区议员就职须作出宣誓的规定,并对宣誓作出明确要求。林郑月娥签署《条例》时表示,“该条例为维护‘爱国者治港’原则踏出重要一步。”
9月7日,林郑月娥表示,截至9月4日18时,已有260名区议员自动辞职,另有8人因为其它理由丧失资格。港府6日将向211名现任区议员发出宣誓仪式邀请函,并分4批安排区议员宣誓。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将作为监誓人。
林郑月娥透露,首场区议员宣誓仪式将于9月10日在香港北角社区会堂举行。区议员需逐一在国旗及区旗前宣读誓言,宣誓完毕后不会立即公布宣誓是否有效,而是稍后逐个通知区议员。如果宣誓不能被完全信纳,区议员可以做出申诉,由监誓人作出判断,监誓人亦可寻求法律意见以支持最终决定。若判定宣誓无效,有关区议员会立即被撤销资格。
林郑月娥指出,邀请函会详细列出宣誓仪式的具体要求,包括要面向国旗和区旗宣读誓言、衣着庄重等。她强调,如果区议员拒绝出席宣誓仪式,会被视为自动丧失资格。
今年3月,香港特区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将区议员纳入就职宣誓行列,是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他指出,2019年,一批区议员借“修例风波”,将关注重点放在全港性的政治议题上,因此,“我们需要通过组织区议员宣誓,确保他们在区议会的工作也始终是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翁安琪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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