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披露在线教育“套路”:诱导贷款、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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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9-15 17:46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实习生黄湘纯 通讯员张鑫 刘梦薇  开心地交了学费,却发现合同条款里“暗藏玄机” ;高价分期购买了心仪的课程,学着学着竟然发现断档停更了;愤怒地申请退费时,竟发现“不符合退款条件”……在线教育行业背后隐藏的风险与陷阱渐渐暴露出来。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分析该院受理的175件在线教育纠纷案件,发布了一份在线教育纠纷审理情况报告,并指出在线教育机构存在的一系列“套路”,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

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已达3.42亿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自考、公考、法考、兴趣培训课、互助学习小组等互联网在线课程以“奋斗圆梦”之名,吸引着越来越多年轻人踏上了“充实自我”的征途。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到3.42亿,据艾媒咨询预测,2021年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将达4.46亿人。

当前在线教育行业已形成多样的细分领域,行业总体呈现精细化发展趋势,在教学模式、获取渠道和科技应用等领域都有了较大的进步。

同时,越来越多传统教育企业和教培机构开始拓展线上业务,线上教学和线下授课两种模式已经密不可分。

175件在线教育纠纷

20至26岁用户占比达61%

截至今年9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在线教育”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75件。

从收案情况看,2019年、2020年该院仅受理该类案件3件、12件,但2021年突增至160件。

从原告的年龄分布来看,19岁以下用户占了17%,20至26岁用户占了61%,27至33岁用户占了16%,其余年龄阶段则占比很少。

从原告的学历情况来看,用户为高中、中专、大专学历的情况最多。

从主要涉及的报名课程类型来看,从多到少依次为:行政管理78件;工商管理类37件(会计学、工商管理自考本科、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语言文学类31件(汉语言文学、商务英语、英语口语、财务英语教育培训);教育学类14件;艺术类9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6件;其他如情感挽回课程等13件。

上述案件涉及的学费金额,5000元以下占比22.9%,5000元至10000万元占比55.3%,1万元至1.5万元占比17.3%。即大多数课程的学费在1.5万元以下。

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的上述纠纷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23件,判决的有23件,驳回起诉有2件,其余27件尚未结案。

虚假宣传、诱导贷款、霸王条款

在线教育“套路”大揭秘

广州互联网法院分析认为,这些案件暴露出在线教育行业存在的不少问题。

在2021年的全国两会上,在线教育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诱导贷款、过度营销、技术故障频发、授课质量不高、服务体验不佳、卷款跑路、维权困难等问题也频频被提起。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切实解决,可能会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院对在线教育机构涉及的“套路”进行了梳理和揭秘。该院认为,一些在线教育机构声称能够帮助年轻人们“圆梦”,而实际上却在一步步引诱他们掉入“消费陷阱”,这“层层套路”通常表现为:

第一层,以夸张广告吸引眼球、制造焦虑。

某些在线教育机构会通过大量投放广告弹窗、公众号推文、微博广告、搜索广告等方式,运用“与XXX大学合作”“新用户仅需XX元”“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机会不多,马上报名”等夸张的宣传话术制造焦虑情绪,渲染紧张气氛,进而引诱消费者报名。

第二层,隐瞒真实办学资质进行虚假宣传。

某些在线教育机构会有意对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如没有依法进行审批、登记,授课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或达不到相应的教学水平等事实。再利用P图等技术处理方式制造虚假办学资质、教学经验、成功案例等,在各大视频平台、网站、手机APP等进行海量投放,以欺骗消费者报名。

第三层,价格不公开透明、暗含分期贷款。

除此之外,某些在线教育机构还会利用令人容易产生误解的价格引诱消费者报名,而实际上,相关课程均未以宣传中标示的价格进行过交易。

同时,一些机构还会主动推荐消费者通过向第三方借贷平台贷款来负担高价的课程,使得消费者不仅需要承担沉重的还贷责任,甚至可能承担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风险。

贷款之后会使得消费者陷入与在线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的三方关系之中,在维权方面会变得更加复杂,申请退课退费更是难上加难。

第四层,合同隐藏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一些在线教育机构会在合同或协议中设置格式条款甚或霸王条款,如减轻在线教育机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的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往往以折叠隐藏形式出现,机构销售人员一般不会主动提醒消费者查看合同重要条款,使得消费者盲目签订合同,在之后的维权时陷入“口说无凭”的僵局。

法官支招应对“套路”

保留证据、谨慎分期贷款

针对在线教育可能出现的上述“套路”,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经过梳理,作出以下支招和提醒:

第一步,增强维权意识。在报名、签合同、交学费以及后续上课时均需提高警惕,仔细核实机构资质和教师资格,在与销售人员沟通交流时随时保存证据,通过文字、照片、录音等方式及时留存,以防后续产生纠纷面临无法举证的困境。

第二步,加强信息收集。可通过官方渠道查看在线教育机构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地址、联系方式等主体信息来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还可以通过加入同学交流群来获取更多信息,包括报考信息、专业选择、授课质量、师资力量、发现问题、维权途径等等,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机构的优缺点。

第三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警惕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重点关注退费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以及其他与自己权益息息相关的条款。

比如合同中写明“非机构原因不予退费”,可以在交费前与机构重新沟通退款事由;再如专本套读班合同中未约定课程安排,可以在合同中写明“专科毕业后再开始本科课程学习”。

第四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课程。选择课程时可以综合考虑学时、费用、难易程度,不要轻易选择学习时间过长、学习内容过多的班型。在交费时要注意看清是否选择了贷款分期,不要因为“分期诱惑”“0元打卡”等优惠条件就轻易背上贷款。

第五步,合理举证及时维权。当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及时通过在12315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维权。当上述投诉与举报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州互联网法院倡议诚信经营

拒绝过度营销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披露,2021年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点名批评在线教育乱象。1月26日,在线教育机构被中消协纳入重点关注对象。

该院认为,在这个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信息时代,以虚假广告宣传、机构资质造假、低价营销引流等手段诱骗用户并扰乱市场秩序的在线教育机构,无疑是当前严格监管环境下需要规范治理的对象。

在线教育机构更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端正市场行为,以教育教学为主要导向,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手段经营管理,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展现出应有的责任担当。

为规范在线教育机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在线教育行业健康发展,该院提出倡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承担社会责任。

二、保持教育初心,坚持立德树人。

三、营造积极氛围,杜绝贩卖焦虑。

四、打造诚信品牌,拒绝过度营销。

五、坚持规范经营,严把教学质量。

六、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健康。

七、保护信息安全,面向未来发展。

编辑: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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