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朝阳:衔接澳门民商事制度,将为横琴提供充分的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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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9-18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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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体制上的创新?为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简称《横琴方案》特别强调“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横琴既然升级为广东省管理,为何《横琴方案》特别提到要“用足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这又是基于什么考虑?横琴新区法院,未来将如何发挥它在合作区的作用?作为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在法治上如何体现澳门特色、澳门理念和澳门元素?

对于南都记者提出的种种疑问,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朝阳逐一进行了书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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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朝阳。受访者供图


谈横琴管理体制创新

开发建设职能与管理职能分开

是适应合作区开放创新的实际需要

南都:如何评价“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在“一国两制”上的新实践?

蒋朝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建设横琴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横琴合作区的建设,体现中央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

通过合作区的建设,其中一个目标就是把合作区打造为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围绕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在合作区建设新的管理体制,亦是《横琴方案》“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表现之一。

南都:合作区管理架构的人员安排,最大的创新或优势在哪里?对横琴未来的开发建设意味着什么?

蒋朝阳:合作区开发建设职能与党的建设、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社会治安等分开管理,这是适应合作区开放创新的实际需要。

合作区党的建设、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社会治安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并上升为广东省管理,由广东省派出机构管理。

与此同时,合作区事务则由粤澳双方共同协商。例如合作区开发建设管理由粤澳双方联合组建的管委会负责,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澳门委派,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副主任。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澳门政府委派,广东省和珠海市派人参加。

而有关合作区的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事务,在管委会协商确定后,由执行委员会履行。粤澳双方共同组建开发投资公司,配合执行委员会做好合作区开发建设有关工作。而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的广东省派出机构,除进行属地管理外,还要积极主动配合合作区管理和执行机构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

除共同协商外,还建立起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机制。一方面,粤澳双方协商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另一方面,确定投资收益留存,为合作区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财力。

这种新的管理体制,需要粤澳双方人员进一步克服因制度、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共同协商、增进共识、统一认识,在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等各方面加快磨合。


谈珠海特区立法权

横琴上升为广东省管理

但未涉及行政区划调整

南都:横琴既然升级为广东省管理,但为何《横琴方案》特别提到“用足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允许珠海立足合作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蒋朝阳:根据宪法、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珠海市有属于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以及经济特区立法权,后者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及省级地方性法规做变通规定。横琴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但没有涉及行政区划的调整,仍属于珠海经济特区的范围,也适用珠海市地方性立法和经济特区立法,尤其是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

在地方立法权方面,2021年2月2日,广东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赋予珠海在立法权方面可以突破省级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在经济特区立法权方面,中央在《横琴方案》中明确了四个要求:一是要用足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二是要立足合作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三是要根据授权;四是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南都:横琴新区法院职能和作用,和内地其他法院会有何不同?

蒋朝阳:《横琴方案》中明确指出,要研究强化拓展横琴新区法院职能和作用,为合作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揭牌成立,在全国法院系统中,最早实行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行政管理机构简化,也最早全面推行包括审判权运行机制、内设机构管理模式在内的法院综合改革。随着合作区的建设发展,横琴新区法院的职能作用将进一步强化拓展。比如,进一步简化民商事诉讼和执行程序、拓展民商事诉讼一审受案范围,调整行政诉讼一审受案范围,以适应合作区功能定位和改革创新实践需要。


强化法治保障

在合作区完全实行内地法律制度

不利于琴澳一体化的建设和发展

南都: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遵循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提下,为何横琴方案特别强调“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

蒋朝阳: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是在合作区强化法治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一国两制“方针,按照宪法基本法的规定,澳门回归祖国后法律制度基本不变,原有生活方式也保持不变。内地与澳门的法律制度不同,有很大差异,在合作区完全实行内地的法律制度,不利于琴澳一体化建设和发展。

民商事规则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属于私法范畴,与公权力特色明显的公法有很大不同。它包含民商事主体制度、民商事行为制度以及相关的民商事责任制度等。

在合作区构建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民商事制度,为建设服务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用足用好澳门自由港和珠海经济特区的有利因素,加快提升合作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将提供充分的制度供给。

南都:作为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在法治上如何体现澳门特色、澳门理念和澳门元素?

蒋朝阳:在民生制度方面,对接澳门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在产地制度方面,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允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或“澳门设计”标志。

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制定出台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澳门衔接、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

在民商事规则方面,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遵循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提下,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

在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加强粤澳司法交流协作,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出品:南都大湾区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 黄海珊

编辑:黄海珊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新使命,大未来!聚焦两个合作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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