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稳增长、保就业,重在保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为进一步帮助广大企业稳住发展信心,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延期、加码,转化为扶持企业的“真金白银”。为便利各类企业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带您解读一番!
应对疫情严防控,政策延期助发展
为帮助企业纾困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案例】
疫情期间电影院经营收入受损严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请问这项政策2021年还会延续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案例】
国家对电影等行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对不属于电影行业却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均可享受免征。
稳岗就业有支持,扶持企业有保障
促进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案例】
我是一家企业负责人。2020年国家实施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我们企业支持很大,请问这项政策2021年还延续吗?如果不延续,前几年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还延续吗?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属于临时性政策,目的是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该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基金可持续运行情况,人社厅发〔2021〕2号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因此,您的企业今年可以继续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激励研发敢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支持科技创新,激励企业研发投入。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同时允许企业2021年10月预缴当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提前享受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明确,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举例】
某制造企业2021年度发生符合加计扣除政策条件的研发费用金额为100万元(其中前三季度发生80万元),且全部费用化。
假设研发费用只能加计扣除75%,即全年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100+100×75%=175万元。按照新政策研发费用能加计扣除100%,即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100+100×100%=200万元。
意味着10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企业可以扣除200万元,比原来多扣除25万元。
而且,企业不用等到年度汇算清缴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2021年10月预缴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就当年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即三季度即可扣除的研发费用=80+80×100%=160万元,早享受早受益!
沐税费优惠春风,助社会经济发展!更多政策敬请关注广州税务微信号或扫码“税惠通”,广州税务助您享受政策直达快享!
税惠通
广州税务微信服务号
广州税务微信订阅号
文/岳瑞轩 杨锐轩
广告推广
编辑:刘安琪,钟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