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9月28日,龙门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龙门清风”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据介绍,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该县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黄巨庆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3月13日,黄巨庆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龙门县龙城街道半岛明珠小区门前灯控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黄巨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7月,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5月、9月,黄巨庆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二、龙门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唐小武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5月11日,唐小武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至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西林桥头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另检查发现唐小武驾驶的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唐小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2021年8月,唐小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龙门县麻榨镇东埔村党总支部书记廖毅灵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3月10日,廖毅灵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龙门县龙城街道太平新路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廖毅灵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2021年5月,廖毅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龙门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谭锦周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2月4日,谭锦周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龙门县龙潭镇土湖村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谭锦周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2021年5月,谭锦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建忠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12月8日,黄建忠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龙门县龙城街道太平新路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黄建忠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2021年8月,黄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分析,上述酒驾醉驾问题中,既有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也有村干部、普通党员,无论是谁,触碰党纪国法,必定受到惩处。
“龙门清风”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八小时外”这一酒驾醉驾问题易发、多发、频发时段的监管,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纪检监察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深挖细查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编辑:郭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