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南都记者了解到,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珠海市疫情防控稳中向好的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珠海市公安局于5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据公告,严禁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容留、藏匿、运送、雇佣偷越国(边)境人员(含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偷越国(边)境人员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国(边)境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偷越国(边)境人员主动投案,如实陈述偷越国(边)境事实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严禁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依法查处“三非”人员。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偷越国(边)境组织者、参与者。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破获偷越国(边)境案件的,视情给予奖励。(24小时举报电话:110;举报地址:各辖区派出所)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