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从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站获悉,10月8日,第四场区议员宣誓仪式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荃湾、屯门、元朗、葵青和离岛五个区议会的区议员均获邀出席。监誓人确定51名区议员宣誓有效,另对17人宣誓有效性存疑,已发信要求提供额外资料。南都、N视频今年3月推出“爱国者治港”原则系列访谈,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将区议员纳入宣誓行列,是为确保他们的工作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
据香港特区政府消息,10月8日举行的第四场区议员宣誓仪式中,共有3人因故未能出席。其中葵青区议员梁锦威正在被羁押,监誓人认为现时安排他宣誓并非合理可行。若梁锦威的情况有变,而届时他仍担任区议员,特区政府会另行作出安排。元朗区议员张秀贤和杨家安则已向监誓人提出未能出席宣誓仪式的理由,监誓人正处理该两宗个案。
此外,据港媒报道,获邀出席同场宣誓仪式的屯门区议员潘智键及王德源、葵青区议员郭子健日前均在社交平台发文,拒绝出席宣誓仪式,料将失去区议员资格。
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就此前举行的第三场区议员宣誓仪式宣布,经考虑有关区议员的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后,监誓人根据相关法例确定此前被认为宣誓有效性存疑的16人宣誓为无效宣誓,议员资格被取消。
南都此前报道,9月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港府将于当日发出邀请函,分4批安排211名现任区议员宣誓。特区政府强调,宣誓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虚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第21条订明,如任何人获妥为邀请作出有关法例规定其须作出的某项誓言后,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翁安琪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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