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通报拉姆案救助情况:每月为其长子发900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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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0-14 12:37

10月14日上午,四川省阿坝州民政局通报了关于开展“拉姆”案后对受害人拉姆的父亲及子女的救助情况。据介绍,当地民政为拉姆父亲提供了临时住房、发放临时救助金等,并于2020年11月将拉姆现年12岁的长子唐某某纳入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按每月9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因家庭纠纷等原因,亲属暂未提供小儿子的户囗薄和社保卡证件及申报材料,无法将其纳入上述范畴。

据阿坝州民政局介绍,2020年9月14日拉姆案件发生后,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儿童保障科、社会救助科按照相关政策开展相关工作,及时督促并指导金川县民政局进行救助。因拉姆父亲三郎甲的住房被烧毁,2020年10月6日,金川县民政局将观音桥敬老院内的两间房屋提供给三郎甲居住,解决其临时住房困难;三郎甲因突发事件陷入临时性生活困境之后,县民政局于2020年12月8日给予其3000元临时救助金,观音桥镇政府及时安排了公益性岗位解决其经济来源。

对于案发前拉姆和唐某生育的两个未成年孩子,阿坝州民政局根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政策要求,责成金川县民政局主动对接拉姆亲属和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进行审批,于2020年11月将拉姆长子唐某某(现年12岁)纳入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按每月900元标准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生活费。因家庭纠纷等原因,亲属暂未提供拉姆小儿子的户囗薄和社保卡证件及申报材料,无法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

2021年2月2日,县民政局从“快乐同行”儿童关爱项目中解决了价值4000元的爱心物资。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学助困项目中,为拉姆长子唐某某发放了爱心资金2000元,以及价值600元的爱心礼包。

据阿坝州金川县公安局通报,2020年9月14日20时50分许,网红“黑姑娘拉姆”(本名阿木初)在金川县观音桥镇的家中被前夫唐某使用汽油泼洒后点燃,致身体大面积烧伤,经抢救治疗无效,不幸于当年9月30日21时许去世。案发后,县公安局迅速启动重特大案件侦破机制,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于案发当晚被挡获归案。

另据中国检察网2020年12月12日消息,当年12月10日,金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嫌疑人唐路批准逮捕。

南都记者了解到,10月14日上午9时,“网红拉姆被前夫唐某烧伤致死案”在阿坝州汶川县人民法院开庭。此前拉姆亲生姐姐卓玛告诉南都记者,由于唐某纵火时还烧毁了拉姆父亲的房子,目前他们一家人只能寄住在当地的养老院,拉姆与前夫还育有两个孩子。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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