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10月14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有了最新进展,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本次听证会从报名人员中选出听证陈述代表9名、听证旁听人16名,熟悉听证事项的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代表10名,包括大学专家教授、省人大、司法厅立法专家、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会人员的身份具有广泛代表性。
听证会主要围绕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邮政、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车自行车的管理和保障、相关法律责任设定的必要性及合法性等多方面问题,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电动自行车使用与管理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规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路权、通行秩序、充电停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非常必要和迫切,政府应该加快立法进程。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二级警务专员曾涛介绍,电动自行车需要立法,是广东道路交通安全里程碑式的行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要树立教育引导的理念,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努力做好教育工作,同时注重发挥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曾涛表示,《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广东省创制性立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管理和规范,为此要严格依法立法,注重做好法律法规的衔接和体制机制的完善。“立法小组要排出详细的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提交省人大审议。”曾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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