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5名香港中文大学学生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囚57至59个月。他们涉及于2019年11月参与非法占据香港中文大学,并掷杂物瘫痪周边交通,此前已被裁定暴动罪及违反禁蒙面法等罪罪成。
据港媒报道,5名被告分别为刘晋旭(21岁)、符凯晴(21岁)、高志斌(21岁)、陈历释(18岁)、许贻颛(20岁)。
案情指出,2019年11月11日,香港中文大学环回东路和二号桥发生暴动,暴徒共发动4次冲击,警方施放多发催泪弹驱散,向前推进时拘捕5名被告。
5人同被控一项暴动罪,亦各被控一项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们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防毒面罩、头套、围巾及眼罩等蒙面。此外,符凯晴管有一个螺丝批和一个金属锤头,许贻颛管有一个扳手,两人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其中,符凯晴被判囚59个月;刘晋旭、高志斌、陈历释及许贻颛各被判囚57个月。
法官张洁宜判刑时表示,考虑暴动规模等因素后,须判处阻吓性刑罚。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翁安琪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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