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共享汽车给考科目三的朋友“练手”,珠海男子被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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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0-29 00:01

南都讯 近日,珠海交警通报了一起案件,今年9月17日凌晨,“嘭”的一声巨响突然从德昌顺酒店路段传来,在珠海大道西往东方向的路面上,一辆白色小车撞上了道路警示护栏。

接报警后,金湾交警大队陆警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肇事的是一辆粤C3××57号白色共享小车,左侧车头受损,两名男子站在车旁神色慌张。

用他人驾驶证借共享汽车

自己开车练练手

朋友也想“游车河”

警官刚走近两名男子,便闻到了一股酒气。黑衣男子李某承认,在晚上10点多喝了啤酒,配合的酒精测试数值颇高。警官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李某却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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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共享汽车,怎么可能没有驾驶证?旁边的白衣男子和某赶紧跟警官解释:“我有驾驶证,是我租的车,但他刚考完科目二没多久,就让他练练手……”

原来在9月16日晚10点多,李某在平沙镇美平一街的路边烧烤店吃宵夜喝啤酒,遇到了朋友和某。李某说自己在备考科目三,最近正忙着练车,和某正巧想租辆共享汽车在附近“游车河”。两人一拍即合,来到平沙镇文德广场附近,用和某的驾驶证租了一辆共享汽车。李某就上了驾驶座,说要开一段练练手,于是沿平东大道一路驶入珠海大道。没想到在德昌顺酒店路段,李某酒精上头,径直撞上了警示护栏。

酒后无证驾驶行政拘留

机动车给无证人员驾驶

被吊销驾照

交警将李某带到三灶卫生院抽血检验,结果为77.2mg/100mL,属于酒驾。

李某因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5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并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事故全部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而和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被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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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使用自己的驾驶证租借共享汽车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开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驾驶证持有者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郑博传

编辑:王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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