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干流惠州段河沙采集区公布,划定7个禁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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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11-04 14:26

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东江干流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公布,共划定7个河砂禁采区。南都记者从惠州市水利局获悉,近年来,东江干流惠州河段因各种因素,来砂量正逐年减少。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保障防洪、供水、航运和涉河建设工程设施安全,维持水生态健康发展,惠州市水利局日前发布《关于划定东江干流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下称“《公告》”),划定了惠州东江干流河段河沙的禁采区、临时禁采区和可采区。

根据《公告》,惠州东江干流河段禁采区包括7个区域,分别是东江(剑潭)水利枢纽—石龙河段、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取水口—东江(剑潭)水利枢纽河段、岭下水文站河段、公庄河口—盘沱水厂取水口河段、芦泰东江大桥、观音阁水厂—东江观音阁伍塘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观音阁水文站—观岚大桥至岚派江口—槟榔潭取水口河段、沥口水利枢纽—秋香江口河段禁采区。

可采区包括:“2019年4#”可采区,位于水东村、墨园村河段主河槽;“2020年A”可采区,位于盘沱村河段主河槽;“2020年B”可采区,位于鹅塘洲河段主河槽;“2020年C”可采区,位于岭子头村河段主河槽。

正在实施及计划实施中的可采区河段以外的河段为临时禁采区。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禁采区挖采河砂,市民如有发现在禁采区挖采河砂的现象,可向水利部门举报。”惠州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长187公里,近年来,由于梯级电站开发、航道整治、水土保持修复等因素制约,东江惠州段的来砂量正逐年减少。

据悉,《公告》将于11 月25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编辑:黄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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