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在上海松江某商场的“LC乐高机器人中心”,店面招牌、店内装饰、员工工作服和乐高体验店都极其相似,甚至店内还有“官方授权”标识。然而,这里的教育培训课程仅为市场价的5至6成。
11月7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官微获悉,赤某公司、姚某假冒“乐高教育”等注册商标案近日由该院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全国首例假冒服务商标入刑案件。
庭审现场。
据介绍,姚某作为赤某公司实际经营者,在松江区某商场租赁店铺经营“LC乐高机器人中心”,假冒乐高博士公司正规授权门店,提供教育培训服务。2021年3月至6月,姚某将从他人处购得的假冒“LEGO”“LEGO education”“乐高教育”服务商标的《授权书》等文件在店铺内展示,并将“LEGO”等商标用于店铺招牌、店内装潢、海报宣传、员工服装、商场指示牌等处。
2021年3月至案发,赤某公司共收取培训课时费用人民币51万余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单位赤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被告人姚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依法应当以(单位)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嵇石
编辑: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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